绍兴市近日公开征求意见稿,对《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绍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订。这些修订主要涉及提取管理和贷款管理两方面。
提取管理方面:
根据征求意见稿,提取对象将扩大至共有产权人或共同还款人的直系亲属。这意味着,共有产权人或共同还款人的直系亲属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此外,购房提取的时限将由3年调整为5年,频次由1次调整为2次。这将给购房者更多的提取机会和更长的时间来使用住房公积金。
对于租赁提取,征求意见稿放宽了频次限制,允许按年、按季、按月自由提取。同时,对于重点人群,如多孩家庭、高层次人才、新青年等,还支持线下按实、按缴提取。此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试点项目的缴存职工也可以按季、按月转账直付租金。
征求意见稿还取消了支付物业费提取需无其他提取情形的限制条件,使缴存职工更加便利地使用住房公积金。
贷款管理方面:
根据征求意见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上限将由20%提高到50%。这将使购房者能够获得更高的贷款额度。
对于新市民、青年人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标准将由上浮20%提高到上浮30%。而二孩家庭和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标准也将有所提高。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允许缴存职工在还款能力范围内每年申请办理一次期限变更,使贷款还款更加灵活。
这些调整将使绍兴市的购房和租赁更加灵活,提高了购房者和租房者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便利性和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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